什麼是性騷擾

根據《性騷擾防治法》第2條:「本法所稱性騷擾,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,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。」包含一切不受歡迎,且與性或性別有關的言行舉止,造成他人覺得被冒犯或是不舒服,都算是性騷擾!而性騷擾不只會發生在異性之間,同性之間也可能發生,且加害者與被害者並沒有特定性別。

性騷擾統計資料

根據行政院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統計資料,我國近年來性騷擾申訴調查結果成立案件成逐年增長趨勢。就民國108年而言,成立的案件就高達647件,其中性騷擾發生的地點以馬路、科技設備(例如手機簡訊等)、大眾運輸工具為大宗。以此可以,性騷擾在台灣仍然十分常見,且無處不在。

108年申訴調查成立案件中發生地點最多的前六名

歷年性騷擾申訴調查成立案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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